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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郑场镇财政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郑场镇财政所在未严格履行事前审批、事后审核程序的情况下,采取挂账进餐的方式,在该镇某酒店接待来访的单位来客。事后,经郑场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雄林决定,套取食堂经费冲销了挂账接待开支。2022年11月,王雄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方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冲销违规公务接待开支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在无公函的情况下,违规接待省市项目考察专班、高校专家教授团队、各地水产推广站工作人员及本地合作社负责人。2021年5月,经陈方文决定,以宣传培训的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5万元,冲销了上述相关接待开支。2022年11月,陈方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杜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支部委员会委员龚超军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6月24日,龚超军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在沔洲大道巡查期间,擅自驾驶该公务用车前往仙桃火车站接送其家属至住所。2022年10月,龚超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胡场镇张湾村党支部书记张言树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问题。2022年6月4日,张言树违规为孙女操办百日宴,接请亲戚以外人员并收受礼金。2022年12月,张言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所收礼金。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找准本地本单位节日“四风”问题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纠树并举,深入推进清廉仙桃建设,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等新风正气,持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共同凝聚起建设先行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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