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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4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一手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一手抓严打诬告、震慑教育,形成给干事者鼓劲、为敢为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对长埫口镇四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某“未按规定选举村干部”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月,群众匿名反映长埫口镇四合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某在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未按规定选举村干部等问题。经查,2021年10月,四合村村委会向镇委会请示,按程序选举新一届村支部委员,11月8日,经“两推一选”、党员民主测评及镇委会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1月11日,该村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周某某未按规定选举村干部的问题。群众匿名举报不属实。2022年4月17日,长埫口镇纪委在四合村召开会议对该起不实举报进行了公开澄清。

2、对沙湖镇周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向村民收取远超实缴费用数倍的土地承包费”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6月,群众匿名反映沙湖镇周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在职期间,向该村村民收取远超实缴费用数倍的土地承包费等问题。核查组对2019年以来周湖村农户负担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周湖村农户每年应缴灌溉水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等费用明细清楚,农户交款后均开具了专用收据。经实地走访并向农户了解情况,未发现黄某某私自开具收据、私自收取农户承包款等问题。群众匿名举报问题不属实。2022年上半年,沙湖镇纪委在周湖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当面为黄某某澄清正名。

3、对杨林尾镇翻身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将机动田承包给他人,并截留承包款”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0月,群众实名反映杨林尾镇翻身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私自将翻身村八组机动田承包给他人,截留承包款等问题。经查,该村八组在与之相邻的洪湖市塘垴村区域有5.4亩机动田,2011年10月,翻身村与塘垴村村民陈某某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款已入村集体账户。2019年2月,该机动田继续由陈某某承包,并签订续约合同,承包款已入村集体账户,不存在杨某某私自发包、截留承包款等问题。群众匿名举报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25日,杨林尾镇纪委在翻身村对该起不实举报进行了会议澄清。

4、对胡场镇周家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某“私自将基本农田改种果树、挖塘养鱼”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胡场镇周家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某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将该村三个组的水稻田、玉米地私自收购,改种果树、挖塘养鱼等问题。经查,相关土地为荒废鱼塘以及闲置农田,该村为增加农民收入,经党员群众同意,于2018年初,将土地租赁给湖北某公司用于桃树种植以及观赏睡莲养殖,后将睡莲养殖土地转租给周家嘴村村民陈某某用于稻田养虾,相关租金费用均按时发放给村民,不存在周某某私自收购农田并种植果树、挖塘养鱼的情况。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28日,胡场镇纪委在周家嘴村对该起不实举报进行了会议澄清。

5、陈场镇陈场村村民陈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1年2月,陈场镇陈场村村民陈某实名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谢某某吃拿卡要、工作作风粗暴等问题。陈场镇纪委对陈某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均不属实,并分别于2021年、2022年多次向陈某某电话、见面反馈,但其仍不满意。后经核查组深入了解其举报动机,证实系陈某家中非法经营的吊锯厂被关停拆除,对谢某某心怀不满,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举报。2022年6月29日,陈场镇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对“择机告状”、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该打击的坚决打击,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能澄清的及时澄清、消除影响,帮助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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