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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长埫口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正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经仙桃市委同意,并报省监委批准,仙桃市纪委监委对仙桃市长埫口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正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正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陈正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利用分管工作便利,靠山吃山,雁过拔毛,明知他人具有恶势力行径,仍为其提供帮助,收受好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仙桃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正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仙桃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